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9.人越照着神序生活,就越从神性全知中拥有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智慧,因为对良善的一切爱和关于真理的一切智慧,或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智慧之真理,都来自主。基督教界的所有教会都宣称事实就是如此。由此可知,若不从神那里,人不能从内层处于任何智慧之真理,因为神拥有全知,即无限的智慧。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,分为三个层级,因而既可以被提升到较高、甚至更高的层级,也可以下降到较低、甚至更低的层级。此外,只要它被提升到较高层级,它在智慧上就会被提升,因为它被提升到了天堂之光,只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。只要心智被如此提升,它就成为一个人;但只要它下降到较低层级,它就陷入地狱的幻光,并且不是一个人,而是一个野兽。这就是为何人会站直,仰脸朝天,甚至将脸朝向天顶;而野兽却平行于地面站立,脸朝下看,不能朝天看,除非艰难地朝天看。
人把心智提升到神那里,承认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祂,同时照秩序生活,就像一个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稠密的城市,看到下面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。但人确认相信一切智慧之真理都来自他自己里面的属世之光,即来自他自己,就像一个人留在塔脚的洞穴里,透过塔上的裂缝去看同一座城市,却只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,看到它是如何用砖块砌成的。此外,人从神那里获取智慧,就像一只在高处飞翔的鸟儿俯瞰花园、树林和田野或农场里的一切,飞向对它有用的任何东西。然而,人从自己那里获取诸如属于智慧的那类东西,又不相信它们来自神,就像一只紧贴地面飞行的黄蜂,一看到粪堆就停在上面,并以它的恶臭为快乐。每个人只要活在世上,就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中间,由此处于平衡,从而拥有要么向上看神,要么向下看地狱的选择自由或自由意志。他若向上看神,就会承认一切智慧都来自神,在灵里实际上与天堂里的天使同在;但他若向下看(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行的),在灵里实际上与地狱里的魔鬼同在。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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